关于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
各党总支、党支部:
根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进展,按市委教育工委要求,学校党委现作出统一部署,请各总支、支部组织好党员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围绕个人“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日常工作作风存在的不足之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具体要求:1、总支委员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2、全体党员须参加会议,原则上不能请假;3、中层以上干部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4、会议情况须及时进行文字汇总并报学校党委组织部;5、专题组织生活会各项工作须在本学期末之前全部完成。
专此通知。
吉林城市学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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