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相关学部党支部:
2012届毕业生离校在即,为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6月29日前,各支部填写《吉林城市学院党员组织关系转出登记表》(填表时,将转到市内、市外的分开,具体参见2012年工作通知;本院升学或工作的毕业生在登记表中注明)
2、各支部结合毕业工作进度,尽快到党委组织部领取组织关系介绍信,然后自行填写或打印。
3、在毕业生党员离校时,学部党支部将组织关系介绍信发放至党员本人。
二、注意事项
1、各支部务必对毕业生党员进行党员组织观念、党员意识教育,要求毕业生党员向接收方党组织确认介绍信抬头的名称(须为县级以上党委),因名称错误造成的问题由本人负责。介绍信要认真填写,一经开出不再换发新介绍信,造成错误的由支部负责。
2、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基层党组织(外地)须为县(市、区)级以上党委,需要转至街道、乡镇等党组织的,由县(市、区)级党组织另行转移。
3、《吉林城市学院党员组织关系转出登记表》所填信息务必全面准确。
4、教育党员及时将介绍信交接收的党组织,错过有效期或丢失由本人负责。
5、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在毕业离校时均应转出。尚未落实工作单位或考研的毕业生党员,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党组织,也可随同学生档案、户口等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或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即各地人才交流中心)党组织。
6、对于确有特殊情况暂时不能转走的,支部应及时督促,组织关系转出前,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工作由原支部负责。
7、各支部下发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时, 应留下第一联存根并予妥善保存。要求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成功后,将回执用传真或邮寄方式交回,各支部将交回的回执贴在存根联上(市内、市外分类粘贴),于下学期开学后交党委组织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