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学习讨论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
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会议上重要讲话情况的通知
各市(州)党委组织部,长白山开发区工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直、驻省中直各部门(单位)党组、党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省属企业、省属高校党委组织部,公主岭市、梅河口市委组织部:
1月20日上午,习近平总书记出席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是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基本遵循,各级党委要采取多种方式,及时组织学习贯彻。
按照中央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请你们将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组织学习讨论《讲话》精神的初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主要包括学习讨论《讲话》的基本情况、认识和体会、贯彻落实的初步打算。要注意反映市(州)、县(市、区)党委会后即组织学习讨论的情况。请将书面材料于1月21日(星期二)下午5点前报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子信箱:8902229@163.com
联系电话:0431—86827617
传真电话:0431—86827618
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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