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2月7日)上午,吉林省政府召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会上透露,近期我省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有逐渐增加的趋势,原输入性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发病增多,并呈现家庭聚集性。我省将进一步加大社区、村屯防控力度,对密切接触者严格落实隔离医学观察措施。此外,吉林版的“火神山”医院已施工建设。
吉林省疫情防控工作情况
我省报告的确诊病例中,最小年龄7岁,最大年龄85岁,年龄中位数41岁。在各年龄段中,20-49岁的占比最多,有46人,占到了77.7%。男性38人,女性27人。65例病例中,武汉和其他省份输入的病例40例,占61.54%,省内感染的病例25例,占38.46%,这些病例均是通过发热门诊筛查和主动排查发现。
我省疫情目前主要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2月2日以前,以输入性病例发病为主,主要是与春节前来自武汉和其他省份的人口流动有关;第二个阶段是2月2日以后,随着湖北、武汉等地输入病例的减少,我省首批输入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发病。所以,近期我省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有逐渐增加的趋势。
针对目前情况,我省将进一步加大社区、村屯防控力度,对密切接触者严格落实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1、精准排查重点人群。吉林省充分运用“大数据 网格化”手段查找湖北、武汉和疫情高发省返吉人员信息,组建由乡镇政府、公安部门、卫生健康部门组成的三级联动队伍,广泛动员基层干部和群众,以村、屯为基本作战单元,实施地毯式排查,第一时间搜索和发现病人。另外,通过广泛宣传,主动就诊人员逐渐增多。
2、严防跨省疫情传入。加强入吉人员的体温检测工作,加大对省际边界、陆地口岸等车辆、人员的检疫查验,严格执行机场、码头、火车站、客运站、高速公路口等重点场所的体温测量和发热筛查程序。
3、严防疫情扩散蔓延。目前,全省对聚集活动作出限制,取消大型人群聚集性活动,暂停开放影剧院等公共文化场所。
4、坚持把好“检测”关。将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发热门诊的留观人员、社区排查筛查出的外省返吉发热人员均纳入检测范围。组建了由省级疾控专家和医疗专家组成的督导组,分别包保和派驻9个市(州),现场指导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的管理、标本采集和实验室检验等工作。
吉林省医疗救治工作情况
在医疗救治工作中,我省本着“五早”(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和“四集中”(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的原则,实行多学科合作诊疗,为患者提供最佳治疗方案,全力保障患者生命安全。全省设立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定点医院由68家增至74家,发热门诊131家,确定吉林大学第二医院、长春市儿童医院为省级孕产妇、儿童救治定点医院。启动省结核病医院作为重症救治定点医院建设项目,建设吉林版的“火神山”医院,项目建成后主要用于收治重症病例。
我省组建了省、市、县三级专家组,省级专家组58人,涵盖呼吸、传染、重症、中医药、影像、检验等多学科。省级专家实行分地区包保,每天调度掌握包保地区确诊病例病情,并采取远程会诊、现场会诊等方式,指导重症病例治疗。
从目前掌握情况看,老年人、基础性疾病、体重超重等因素是重症高危因素。专家建议:对于这类人群,如出现发热、呼吸道等症状,一定要及早到医疗机构就诊。
发布会还向社会通报了我省重点防疫物资使用、企业复工和错峰返程情况以及支持中小企业保经营稳发展的最新政策。相关部门负责人透露:吉林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已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及各类公职人员一律不得购买和使用N95口罩,并请各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予以监督。
《进一步明确全省疫情防控重点物资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解读
自武汉疫情发生以来,全省上下积极应对,省物资保障组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有关指示精神,全力保障我省防疫物资供应,尽管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部分物资依然较为紧张。为此,下发通知进一步加强防疫物资的统筹使用。
1、建立防疫物资统筹使用机制。严禁各地各部门自行分发防疫物资。按照急用先保原则,将有限资源重点保障一线医护人员供应;落实我省生产的N95口罩给国家统一调配70%,其他类型医用口罩给国家调配30%的上调任务。省审计厅负责对财政资金使用、物资调拨等过程进行监督。
2、多渠道筹集增加重点防疫物资供应。主要包括扩大境外采购规模、依法开展公开募捐以及接受社会捐赠等多种形式,开辟物流“绿色通道”,快速做好质量检测等。
3、实施重点防疫物资省级统一采购收储。在疫情解除之前,对省内企业生产的N95口罩、医用防护服等重点物资,明确由省级物资保障组按市场价格统一进行采购收储,相关企业不得向其他机构或单位销售。
4、建立防疫物资生产企业派驻机制。全省工信系统向省内防疫物资重点生产企业派驻工作组,帮助企业做好各类生产要素保障工作,及时完成生产任务。
5、建立防疫物资日采购和调拨使用清单制度。省物资保障组每日向省政府和领导小组上报全省防控物资生产清单、采购清单、调拨清单、库存清单。
6、扩大了酒精消杀产品产量。2月2日-5日,全省共生产防疫酒精3300吨,销售1523吨,完全满足了环境消杀的需求。
从2月1日至6日,省物资保障组共接受捐赠口罩899540只、其他防护服2130套、普通护目镜2100个、医用手术衣100件、杀毒酒精4.2吨、维C泡腾片30万片。防控物资将在优先保障湖北省调用、支援湖北医疗队,以及省内各诊疗定点医院,各级医疗机构,机场、铁路、公路、公安等公共服务机构供应的前提下,逐步增加市场供应。
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已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及各类公职人员一律不得购买和使用N95口罩,并请各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予以监督。同时,积极鼓励社会各界捐赠N95口罩、医用防护服、医用护目镜,或衔接政府购买。省内企业生产的以及捐赠、购买的N95口罩等物资,将全部用于一线医护人员使用。
《关于做好企业复工和节后错峰返程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解读
《通知》从六个方面,提出了21条具体要求和措施。
1、明确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强调了落实排查“四个最严”、细化实化“七个到位”等要求,坚持“有序放开受控”,扎实做好企业有序复工和节后错峰返程疫情防控工作。
2、围绕企业复工提出了3条要求。明确了复工企业行业领域、复工企业疫情防控责任落实以及对各级政府支持企业复工和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等提出了要求。
3、围绕严格企业疫情防控提出了5条要求。针对企业要加强返岗返工人员健康监测、建立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招聘员工、切实承担社会责任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4、围绕加强复工企业服务提出3条措施。包括帮助复工企业保障生产要素供应,做好生产环境消杀,对重点行业和企业进行疫情影响分析并有针对性提出支持措施等。
5、围绕严格疫情防控明确4个责任。明确各市(州)、县(市、区)政府以及相关部门对复工企业对疫情防控的相应责任。
6、围绕统筹做好节后错峰返程防疫和交通运输保障,提出了5条保障措施。其中包含:恢复城市公共交通运营,保障人民群众基本出行需求——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加强统筹协调,确保人员车辆正常通行”指示精神,按照省政府的要求,报请当地政府同意,组织城市公共交通企业保持运营。按照“减班不停线”的原则,科学投放运力,采取适当调减站点、延长发车间隔等方式恢复运营,并根据客流情况及时增加运力投入,避免出现乘客密集情况。
《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保经营稳发展的若干措施》解读
为帮助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中小企业共渡难关,出台4个方面21条政策举措。
1、围绕努力降低人工成本,稳定职工队伍:实施援企稳岗政策,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缓缴社会保险费、加强中小企业用工服务等援企稳岗政策措施。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中小企业,连续3个月以上无力支付职工最低工资或3个月以上无法正常生产经营,仅为职工发放生活费的,其可按规定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生育)保险费。缓缴期暂定为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职工各项社会保险待遇不受影响。
2、围绕推进减税降费,减轻企业负担:延期缴纳税款、减免税费、优化退税服务、降低房租成本等措施。
3、围绕加大金融支持,妥善解决困难企业融资:确保中小微企业贷款量增价降,2020年普惠小微贷款综合融资成本再降0.5个百分点;缓解企业资金流动性困难,对不能及时还款的中小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降低企业首贷门槛、加大中小企业融资增信力度、鼓励地方金融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差异化的金融优惠服务等措施。
4、围绕完善政策执行,发挥政策效应:加快支持企业发展各类专项资金兑现进度,尽快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切实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支持企业扩大产能、扶持中小企业创业园、加强要素保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立企业应对疫情复工复产帮扶、清理和防止拖欠账款、贸易纠纷专项法律服务机制、行业专项政策支持机制等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