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上午,积极推进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案集中办理协商座谈会在吉林省政协召开。此次座谈会由提案委主任肖欣主持。参加此次会议的人员有:省政协副主席王尔智,省政协副秘书长勾泽川,省政协提案委主任肖欣,省政协提案委副主任邓友平,省政协常委、等省政协14人;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齐虹、省民政厅副厅长刘化文、省人社厅副厅长赵春林、省财政厅副厅长王振等省政府有关部门领导8人。吉林省政协常委关于积极推进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问题做了发言。
就积极推进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问题,委员建议: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人口老龄化已成为当今不可忽视的重大问题,孤寡老人、留守老人、独居老人、空巢家庭等急需照顾的人群逐年扩大,养老服务问题越来越突出,传统的养老模式已无法破解这一难题。
根据长春市养老服务业的发展还普遍存在老年人收入普遍偏低;社会养老机构在机构数量、配套设施、服务质量等方面还有许多有待提高和完善的地方,(尤其是私人经营的养老机构普遍存在高收费,低服务的现象);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覆盖面窄、居家养老服务内容缺乏多样性、资金短缺;缺少养老的专业服务人员等问题,需要政府高度重视,采取必要措施。
一、鼓励大中专院校及职高、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开设家政社区服务专业,培养养老服务体系人才,考试合格发给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目前在养老服务领域,专业人才十分匮乏。要加强社会化养老服务的专业化建设,一定在养老服务领域率先培养和使用一批高素质的社会工作者,实行专业化、职业化和志愿者相结合,建设一支专兼结合、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人才队伍,为提高养老服务水平提供人才支撑,通过大力开展养老服务志愿服务活动,逐步实现志愿活动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二、不断完善相关政策法规。要加强对社会化养老服务工作的研究,出台养老服务工作的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用房优惠政策、土地划拨优惠政策、养老服务设施收费优惠政策、养老服务人才扶持政策、政府对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和项目的财政支持政策等。
三、建立以政府购买为主体、社区社会组织为依托,社工、义工参与的居家养老入户服务的新模式,不断完善长春市现有的9073养老服务模式,转化成为9703模式。(注9073:3%的老人进入机构养老;7%的老人借助社区力量,在日间照料站等机构解决临时拖装养、吃饭问题; 90%的老人则是居家养老。)
四、搭建志愿服务平台。充分利用网络平台,设立QQ号、公共服务电话、组织辖区单位、党员干部、青年志愿者、社区义工、建立自愿养老服务志愿者队伍,补充养老服务人员不足。进一步扩大养老服务资源,促进为老志愿服务工作常态化、良性化发展。政府应大力弘扬志愿服务行为,促进幸福和谐城市建设。
五、加强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通过不断创新居家养老服务模式,组织筹建养老服务信息化服务中心。养老服务信息服务中心可以由政府投资建设,委托有资质的软件公司开发信息化服务平台。以区为单位,将全区老年人的住址、健康状况、家庭信息、服务需求等及为老服务组织的基本信息全部录入,对居家老年人实行数字化管理服务,与服务组织信息互通,实现资源共享。可以为居家老人提供紧急呼叫、家政预约、健康咨询、物品代购、服务缴费等各项服务。
六、加快推进社区养老设施的硬件建设,把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纳入社区星级建设标准,纳入旧城改造和新城区建设规划。更加关注计划生育家庭养老问题,建立健全计划生育家庭养老政策和救助机制,重点考虑将“失独”老人纳入政府无偿服务对象。
七、出台优惠政策,大力支持社会养老服务机构
一是公共财政每年应从财政预算中列支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养老事业的扶持和奖励,分批适量给予物资和资金上的投入,每年有意向地进行扶持和资助。建议对经民政等部门批准成立的养老机构,在养老事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要给予宣传、奖励或政策倾斜,落实国家有关服务业的政策待遇。积极吸引社会力量参与,鼓励以独资、合资、合作经营等形式投资兴办养老机构,不断满足不同层次、不同类型养老服务的需求。对养老服务机构床位补贴、居家养老站(中心)建设及补助资金等应尽早纳入财政预算。二是可视养老项目情况对其向银行贷款的基本建设资金部分,给予适当比例的银行贷款利率贴息;对利用区内闲置的学校、厂房等闲置房屋资源,推动老年服务设施建设、兴办养老机构的,政府应在鼓励就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要强调社会保障中的政府责任,加大对养老服务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力度,加大对老年人在养老、医疗保障中的资金投入等等。在充分调查研究、及时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力求在制度建设、措施完善、资金保障方面取得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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