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目的
为了丰富同学们的校园生活,增强同学们的体质,带动校园体育活动风气,增强班级凝聚力,也给同学们提供一个互相竞技的舞台,吉林城市学院学生处协同共青团吉林城市学院委员会定于5月中旬开展第二届“励志杯”篮球联赛。本次活动,旨在弘扬体育精神,锻炼同学们的团队合作精神,展示出新时代大学生的蓬勃朝气和竞技热情。鼓励同学们在学习之余积极锻炼身体和意志,注重自身各种才能的挖掘、培养和展示,同时加强同学之间的交流,促进友谊的升华,为美好的大学生活留下一笔灿烂的财富。因此,我们将本着“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原则,致力打造出一场属于广大同学们自己的篮球盛宴。
二、活动名称
吉林城市学院第二届“励志杯”校园篮球联赛
三、主办单位
吉林城市学院学生处
共青团吉林城市学院委员会
承办单位
吉林城市学院学生会体育部
协办单位
吉林城市学院社团联合会
四、组织委员会
主任委员:杨以刚 张凯
副主任委员:张志勇 王志刚 刘海东 刘树深
委 员:各系部学工办主任
总策划协调:张志勇
副总协调:王双阳 盛铁峰
协 调:王孝成 李方杰 张艳玲 臧世强
仲裁委员会:张凯 刘海东 刘树深 王双阳
裁判长:刘树深
裁 判:由学院体育教研室老师担任
工作人员:院学生会、社团联合会
五、比赛时间
拟定5月14日开赛,大约历时一个月(具体比赛时间待抽签分组后另行通知)。
六、比赛地点
院篮球场
七、参赛方式
1.参赛队人员必须是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在校生,规定每个参赛队队员12名,另设一名领队。报名时附加每个队员的学生证复印件和一寸免冠相片(一张)。
2.报名方式:2015年5月8日中午12点30分各系、部学工办主任把本系参赛班级及队员资料交到行政楼(307)。
3.抽签时间、地点:2015年5月13日,行政楼(307)。
十、奖励方法
奖项设置:
1.冠军、亚军、季军
2.总决赛MVP1名
3.“三分王”1名
4.优秀组织奖若干
5.体育道德风尚奖若干
6.优秀裁判员若干名
十一、比赛注意事项
1.各参赛队以系,【大系可派出两队】为单位出赛,比赛正式开始前一个星期内不允许更换参赛队员名单,比赛检录前或比赛中换人时各队的参赛队员必须携带学生证或身份证。如有参赛队员冒名顶替,经查证核实当即取消该队的比赛资格。
2.比赛规则按上述规则中所作说明为准,比赛过程中必须文明比赛,如对比赛有异议,必须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由仲裁委员会最终裁决;若赛前各参赛队均未提出异议则比赛过程中将严格执行不再做出修改。
3.啦啦队员有恶意干扰比赛的行为,酌情给与警告,并取消该队评定优秀组织者奖和体育道德风尚奖的资格。
4.各参赛队的对阵情况由队长或领队抽签分组决定,抽签结果经由各队队长或领队签名确认无异议后不予更改。
5.若有球员在比赛中出现打架斗殴事件,无论情节轻重,马上终止本场比 赛,并直接取消闹事者所属球队的参赛资格,并记大过处分。
6.比赛中只有各队队长及领队有权与裁判员和记录员沟通。
7.各参赛队需交一份保证书(保证联赛期间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违者愿意接受相关处罚),保证书和参赛资料一起上交。
8.各参赛队请于比赛前15分钟到场签到,开赛时间5分钟后未能到达比赛现场的参赛队将被视为自动弃权。
9.在四强的比赛中,每场比赛的开场及中场休息会有篮球宝贝表演,因此请各比赛队伍按时到达场地并签到,以确保比赛能够准时进行。
10.比赛中要求全队统一队服,并在后背上印有号码以方便裁判员判罚,不穿着队服者不予上场比赛。
11.如遇到天气等方面原因无法进行比赛时,当日的比赛推至最后补赛或再另行安排。
12.中场休息时间各参赛队可派出拉拉队进行表演。
13.参赛队员在比赛中必须将衣服扎进裤子,不得佩戴硬质饰品,以免划伤其他比赛队员或自己
以上最终解释权归校学生会所有。
吉林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生
共青团吉林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5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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