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接受省级考试机构的业务指导和有关业务培训。
二、按照省级考试机构发布的考试报名通知组织考生报名。
三、收取考试报名费用,并按照标准上缴省级考试机构。
四、采集,汇总考生报名信息,并按规定时间上报数据。
五、接收和管理考试试卷和听力磁带,做好安全保密工作。
六、选派和培训监考、巡考人员。
七、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考试,严格考风考纪工作。
八、考试期间接受省派巡视员的检查和监督。
九、考试结束后及时送回有关考试材料。
十、按要求选派阅卷老师,外地考点需报销阅卷教师的有关差旅费用。
十一、管理本考点考生成绩数据信息。
十二、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校规校纪,对违纪考生和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上报省大学考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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