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规章制度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图书馆 > 读者指南 > 规章制度

图书馆职责范围

图书馆是负责对学校的图书进行采购、编目、管理、借阅的职能部门,是学校信息资料的中心之一,其主要职责范围是:

一、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为我校的教学和科学研究提供服务。

二、负责对图书经费的合理支配。拟定藏书计划,逐步建立具有我校特色的藏书体系。

三、负责文献资料的收集、加工、整理和管理,科学组织藏书。

四、根据教学、科研和课外阅读的需要,开展流通阅览和读者服务工作,充分发挥藏书的作用。

五、负责书刊资料的清点、剔旧、调拨工作,保证藏书质量。

六、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图书馆学、情报学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七、开展馆际互借等文献资源工作。

八、充分利用现代技术,实现图书馆管理和服务手段的全面现代化。

图书采访规则

一、图书采购必须符合学校教学、科研以及学科建设的需求,同时兼顾其他用书的需要。注意做到有计划、有重点地采购图书,保证重点学科用书,保证馆藏图书的完整性和系统性。

二、图书采购必须注重质量,突出学校学科专业特色。选取学术水平高,内容新颖、参考性强、最新出版的图书。既要保证教师、科研人员、学生对研究文献和基础级文献的需要,也要保证各类人员对文献的需求。坚持“以有关教师选书为主,图书馆自选为辅”的采购原则购置书刊。

三、图书采购必须严守采购工作规则。每年按时总结经费使用情况并提出新年度的经费预算。做好预定数目的查重和统计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图书经费的浪费。

四、图书采购人员必须经常走访深入阅览室、流通部、书店和学校各教学部门,征求各方面读者对采购工作的意见和要求,研究图书发行动态和读者需求变化。

五、严格遵守财经纪律,账目往来要做到准确无误,及时验收、登录新书。打印、保管好图书财产登记簿。

图书分类编目规则

一、以《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第五版)为分类依据,总次号作为同类区分号。

二、图书内容的学科性质分规各类,必要时再依文献的体裁进一步区分,同类图书必须分归同一类目中。

三、索书号要认真查重,不得出现异书同号、同书异号的现象。确保索书号的唯一性。如果是复本、多卷册图书、新版本及书名相同、内容相近图书等,应依以前分类号为准,保持前后一致。

四、对于分编、加工后的图书进行计算机著录,著录项要完整、准确、无误。认真检查、核对,避免出现空号。确认无误后,转入典藏,及时进入流通。

五、编目人员应对著录后的图书及时进行备份与维护工作。发布新书公报、打印财产账、新书精品推荐及相关网页内容的更新。

图书流通规则

一、库房的管理与藏书保护工作

(一)、新书入库必须在2天内上架流通,并及时向读者介绍、宣传。

(二)、读者还书要当天归架,最迟不得超过第二天上午。

(三)、保持书库内图书排列整齐,位置准确。随时整架。

(四)、发现图书破损、书标脱落应及时修复、粘贴。错号、重号问题及时通知编目部门处理。

(五)、有计划、有步骤的调整馆藏,做好必要的倒架、倒库工作。

(六)、保持书库清洁卫生。每日清扫一次,每月擦架一次。做好藏书的安全保护工作。随时注意调节书库通风、温度、湿度情况,并注

意防火、防盗、防虫。

(七)、严格开架架借阅制度,做好图书的安全防范工作,一经发现,

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借、还书与馆际互借工作

(一)、办理借阅手续前认真核对所借图书与电脑图书数据是否相符,二者一致后方可办理。

(二)、接待读者要主动热情,文明礼貌。耐心解答读者的询问。

(三)、办理还书手续的同时要查验图书使用情况,如有污损、超期等情况,要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严格按馆际互借规定办理馆际互借手续。尽量满足读者的要求。

三、借书证的发放与流通统计工作

(一)、每学年集中发放(回收)借阅证一次,并定期做补办、扩办工作。

(二)、定期做好常规统计工作:

1、借阅统计:提供各类型读者(教师、学生等)。利用图书馆人次以及利用各门类图书资料的册次,拒借的人次和册次等方面的信息。

2、读者统计:能够提供本馆读者总人数,各类型读者数量及所占比例,以及读者性别、专业、年级等方面的信息。

3、根据馆内需要做专项统计。

报刊采访规则

一、报刊采访是图书馆藏书建设的重要工作。应尽量满足重点学科和新建学科教学、科研的基本需求。同时也要兼顾期刊文献建设的历史,保持藏书特色。

二、在订期刊前,应对期刊使用情况调查统计。

三、结合经费情况和期刊使用情况提出拟定刊、新订刊目录及经费预算报告。

四、要避免重订、漏订。

五、及时了解缺刊情况,认真办理催刊工作。做好停刊记录。

图书典藏规则

一、分编、加工后的图书连同送书单由典藏人员接收后进行全面验收。

二、验收内容包括:是否漏盖馆藏章;书标、条形码是否齐全、粘牢;根据典藏目录按种、册核对;书标、 条形码、索书号和登录号是否一致、准确无误。验收中发现的差错应及时退交有关人员处理。

三、发现分类方面问题,及时与分编人员探讨,研究解决。

四、按文种对新书的种、册进行统计,按程序填好《图书调拨单》。《图书调拨单》一式二份,分别由典藏人员和各库管员收藏。

五、验收后的图书,按调拨库,连同加工后的光盘,一并送各库室,并按文种、类号,做好藏书统计工作。

六、读者丢失或损坏图书,自购新书赔偿时,由典藏人员重新按原分类加工后交回库室。

期刊阅览室管理规则

一、读者进入阅览室需出示读者证。经工作人员登记验证后,方可入室阅览。读者除携带笔和笔记本外,其他物品一律不得带入室内。

二、室内陈列的期刊仅供读者在室内阅览,不外借,如需复印,可向管理人员办理临时借阅手续。

三、读者阅读期刊,要将代书板放到所取期刊的位置。阅后将代书板取回,期刊放回原处。

四、保持室内安静、清洁,不得相互交谈、大声喧哗;手机调到震动或静音状态;不准吃零食;衣着整洁,不准穿拖鞋入室;不得乱丢果皮纸屑等杂物。

五、爱护报刊及各种公物,不准随意在报刊上划圈、涂抹;严禁撕页、开天窗等不良行为,违者除按规章处理外,还将根据情节给予通报批评或留校察看处分。

电子阅览室安全管理规则

一、本室计算机由图书馆工作人员管理,未经允许不能随便使用。

二、上网不得加密或删除应用程序。未经允许不可带光盘、软件、U盘上机使用。

三、爱护室内设备,不得随意改变设备位置,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如违反操作规程而造成设备损坏者,按损坏程度进行赔偿。

四、严禁上网下载含有色情、赌博、暴力、封建迷信等不健康的电脑游戏,不准登陆黄色网站。

五、学生入室按规定进行登记,对号入座。保持室内安静,严禁大声喧哗。

六、保持室内清洁卫生,不准吃零食,乱丢纸屑、杂物,严禁吸烟。

七、上网的教师、学生离开本室时,必须按程序正常关机。

八、工作人员下班时必须关好门窗、电灯以及服务器、电源。

九、凡因不遵守有关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而引发事故的,将追究其有关人员责任。

电子阅览室管理规则

根据国家有关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管理的相关法律要求,图书馆对电子阅览室的管理和上网行为作如下规定:

一、读者自觉保持室内安静、整洁、卫生,不得将食物、不可封口的饮料带入,禁止喧哗、朗读、吸烟、乱接拖线板;为不影响其他读者,使用电子阅览室耳机要调至最低音量,手机调至静音或震动状态,如需接电话请自觉走出阅览室接听。

二、贵重物品请读者随身携带,自行妥善保管。不得用物品占座,离座半小时视自动放弃座位。

三、读者上网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以及有关法律法规,严禁查看、传播网上有损国家尊严和学院声誉、伤害他人利益、违反相关规定及含有色情、反动、迷信、暴力等内容的电子出版物及相关信息,对违反者按学院有关规定处理。

四、上机前请检查计算机及相关配件如键盘、鼠标、耳机等是否完好,发现问题及时向工作人员反映,禁止私自移动、拆卸室内的网络设施、计算机及其部件,使用过程中请爱护相关软件、硬件,禁止野蛮操作。凡因上述行为造成的整机及部件损坏或丢失,需承担相应责任,情节严重者将报学校有关部门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五、严禁删改计算机系统配置及文件,不得随意更改计算机软件设置,如有新的学习软件需求,可以向管理人员推荐安装。

六、每台电脑上均安装有还原卡,硬盘空间上非电脑自身文档将定期删除,请读者使用过程中及时将个人文件存档,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七、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行,相关解释权归图书馆所有。请读者自觉遵守,听从工作人员的指导,超出本规定授权的使用行为均须事先申请或说明,否则将按违规处理。

自习室使用规则

一、自习室内一律不许用物品(书包、书、本子等)占座位,更不允许一人占据多个座位。

二、因有事短时间离开座位,应在座位上留一纸条说明离开的迄止时间(不超过20分钟),不留纸条说明或超过规定时间仍不返回,后来者便可使用此座位。

三、午饭时间、晚饭时间不允许长期将书包留在座位上,人走物走,否则以占座位论处。丢失物品自负。

四、因占座问题发生纠纷,由图书馆工作人员调解,对占座一方提出严肃批评,屡次占座位者要给予停止借书权的处理。

五、爱护自习室的设备,不得私自将桌椅携出室外。

六、禁止在自习室内吃食物,注意自习室内的清洁卫生,不得大声喧哗。

图书馆消防安全制度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管理规定》。

二、全面落实岗位防火安全责任制,层层签订防火安全岗位责任制,重点岗位、重点部门要明确责任到人,强化主体意识,各部门、各部位须认真履行岗位防火职责。

三、开展消防法规、防火常识的宣传和岗位责任教育,参与保卫处组织的有针对性的疏散灭火培训及演练。

四、加强部门内部自检自查自管机制,实行消防安全巡查制度,建立以防火第一责任人的自检自查,开展深入细致的防火安全检查,定期对可能引发火灾的薄弱环节进行自查整改,及时消除各类火灾隐患。

图书馆安全防火须知

一、安全防火高于一切,保护馆藏,人人有责。

二、群策群力,消灭火灾隐患。

三、借阅室、阅览室、机房、公共常所严禁抽烟。

四、严禁使用明火加热器具。

五、严禁易燃易爆物品进馆。

六、随时清理废纸等可燃物品。

七、保护电器,发现隐患立即报告有关人员维修。

八、严禁在电器附近堆放可燃物品。

九、保护消防器具、装置及水源。

十、严禁堵塞安全通道。

十一、人离时注意切断电源。

十二、严禁乱拉电线。

十三、各部门对管辖范围负全责。

十四、违反以上规定者除批评教育外,根据情节轻重处于相应的罚款。

图书馆防火安全守则

牢记“消防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警言,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并遵守如下守则:

一、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品入馆。

二、严禁使用电炉等明火电器。

三、严禁在图书馆内吸烟、使用明火。

四、严禁堵塞消防通道、不得擅自移动消防器材。

五、禁止私自接电源、改动电路。

六、下班前关闭门窗、电灯、并检查电器开关,借阅室负责人检查完毕后,认真填写“图书馆安全防火日巡表”,并签字确认。

七、部门负责人是部门消防第一责任人,及时检查,发现隐患马上处理,不能自行消除的隐患应报告保卫处处理。

八、明确和承担本岗位防火责任,自觉遵守消防安全规章制度,人人自觉学习消防知识,接受消防训练。

九、各借阅室负责人需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掌握使用设施的知识与技能。

以上守则,图书馆职工和读者须共同遵守,违反者,按章处罚,情节严重者交司法部门处理。



学院概况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城市学院网络中心

吉林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    Jilin City Vocational And Technical College Library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凯旋北路7666号( 新光复路市场北3公里)

联系方式:E-mail:815260858@qq.com   125598026@qq.com
     q    q:815260858   125598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