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执行学院董事会、院领导办公会的决定,负责制订全院学生工作计划,指导、协调并检查各单位的学生工作,
定期总结、讲评。
2、负责以素质教育为主题的科技创新、学术文化教育活动,并对学工办的工作加以指导、检查。
3、负责对学生进行爱国、爱院和爱班级为主题的形式多样的思想政治教育,开展好第二课堂活动。
4、负责辅导员队伍的建设及管理工作,包括辅导员的选拔管理、理论学习、业务培训、工作指导和考核评估等。
5、负责组织制定学生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并严格组织实施、落实、检查。
6、负责组织新生报到、登记注册、入学教育、素质调查和军训工作。
7、负责学生档案的建档、管理、借阅、接收和发送工作。
8、负责学生奖励机制的建设和管理,评比、表彰各类学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建立、评审、发放各类学生奖学金。
9、负责调查学生违纪事件,处理违纪、违法学生,并做好对违纪学生的处理和教育转化工作。
10、负责经济困难学生助学体系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实施学生社会助学、缓交学费的审批,组织学生勤工助学活动,建立特困
生档案库。
11、负责建立和维护学生处网页和学生基本信息数据库,组织实施学生工作信息化、现代化管理。
12、负责学院大型学生活动的协调、组织工作。
13、协同相关部门负责学生的医疗保险和学生特殊事故的处理。
14、负责组织全院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工作。
15、负责学生证、校徽的发放和管理工作,办理学生休学、转学、退学、毕业手续。
16、牢牢把握学院的办学思想和理念,创建良好的院风、班风、教风、学风和管风,创建和谐校园。
17、负责对学生会等自律组织的指导,积极鼓励和支持学生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提高学生的社会活动能力和组织
管理能力。
18、负责学生校园业余文化活动的组织安排和晚自习的检查、督促和考核评比。
19、负责学生卫生分担区的划分和校内校外冬季除雪分担区的划分,做好检查、督促工作。
20、负责学生学费、专套本、防流失的学费和收缴、动员工作。
21、完成学院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