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系:
新学期已经开学,针对现有教室使用情况及管理情况,更好地开展教师教学工作,教务处制定了《教室管理细则(暂定)》,请各系部自接到文件之日起,组织教师学习文件,并在教室使用过程中遵照文件执行落实。
附件:教室管理细则(暂定)
吉林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二零一三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