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材是体现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知识载体,是进行教学的基本工具,是师生教学活动的主要工具和基本依据,也是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创新人才的重要保证。教材建设是高校人才培养工作的一项基础性措施,是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师资水平、反映教学改革成果,培养创新人才的重要保证。学院非常重视教材建设工作,采取了有力措施,来建立和完善高职教材的建设体制和运行机制。
一、教材的选用
1.教材选用的意义
教材是教学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教材的质量直接关系着学校教学和科研的发展水平,也直接影响着课程的教学质量。教材建设和选用必须遵循专业人才培养计划。
2.教材选用的原则
⑴ 选优原则。选用教材必须以质量为标准。依据课程标准,各专业应选用“十二五”高职高专规划教材或选用近三年出版的高职高专教材,本院教材建设立项教材。
⑵ 统一原则。使用同一课程标准的课程,应选用同一版本的教材,以统一教学内容、教学要求和教学进度。
⑶经济原则。教材选用应考虑学生的经济承受能力,坚持一门课程选用一种教材,有平装版教材不得选精装版。
3.教材选用的基本要求
⑴ 思想观点正确,无政治性和政策性错误。
⑵ 符合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和课程标准的要求。
⑶ 符合我院人才培养目标要求,注重素质教育,有利于各种能力的培养。
⑷ 具有科学性、先进性,能反映本学科国内外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的先进成果,注重理论联系实际。
⑸ 符合教学规律和认知规律,富有启发性,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便于自学。
二、教材征订、发放及要求
1.审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每学期教学任务下达后,任课教师在对现有教材进行比较的基础上提出拟选用教材,教研室进行初审,系(部或分院)主管教学的副主任组织有关负责人校核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结合专业发展构想及办学实际做出修订,呈报院主管领导审批。
2.教材征订
⑴ 各系依据修订后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将教材征订任务分解到各教研室,各教研室组织召开今年秋季教材征订工作会议,广泛征集一线任课教师意见,各教研室讨论确定教材征订版本及其它信息,呈报电子文本至各系,各系将各教研室呈报信息汇总,同时进行统筹性审核,形成正式电子文本,将确定的《今年秋—明年春季教材征订信息登记表》提交一份至教务处。
⑵ 教材选用计划一经确定,在一定时期内应保持相对稳定,不得随意改动,更不得因任课教师变动而更换教材版本。确因课程计划调整和教学内容更新,选用的教材不再适应课程教学需要时,须经学院主管院长审批后,重新选用教材。
3.全院信息汇总及发送订单
教务处将各系教材征订信息进行分类汇总,根据相关要求归纳整理成正式订单,将正式订单交主管副院长进行招标,开标后确定供货商。
4.教材发放
⑴ 教务处教材管理员将表格清单打印后,联络各系秘书通知老师在规定时间内统一领教材。
⑵ 教务处教材管理员通知各班辅导员分时间段、分系领教材,辅导员应确保班级人数数字准确。
5.教材清点
⑴ 教务处教材管理员清点教材余数、清点作业本库存、按来年计划报数目给教材主管副院长征订。
⑵ 教务处教材管理员要求学生退还多余的教材,未退将算入学生书籍费。
⑶ 教务处教材管理员将多余的教材打印成单与供货商联系协商退货结帐。
6.教材帐目清理
⑴ 教务处教材管理员分班分专业做好学生的教材发放明细表。
⑵ 教务处教材管理员做好教材汇总表。
⑶ 教务处教材管理员做好教材出库清单。
⑷ 教务处教材管理员做好教材总帐交财务室。
三、教材的检查、评估
建立选用教材质量评价制度,教务处每学年至少组织一次教材适用性问卷调查,全面掌握各门课程教材使用状况,及时更换不适用教材,保证教材使用质量。
四、关于校企合作教材与校本校材
为进一步加强工学结合、校企合作,建设具有高职特色的教材体系,及时更新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促进教学质量提升,不断提高人才培养水平和质量,我院倡导和支持开展与企业、行业合作自编教材,鼓励教师依据最新的行业标准,结合高职人才培养规格,编写特色教材或学院紧缺教材,鼓励教师将教学内容、课程体系、教学指导、学习评价等改革的成果及时写进讲义和教辅资料中,让更多的教师和学生受益。应着眼于特色专业和精品课程建设,按照职业岗位技能要求,与行业、企业合作开发特色教材。
1.遵循原则
⑴ 教务处负责研究、规划和指导全校校企合作开发教材工作。
⑵ 教务处作为学校校企合作开发教材的日常管理机构,负责受理校企合作开发教材的立项申请、结项申请、印制、出版和管理工作。
2.开发范围
⑴ 申报校企合作开发教材应为我校开设的能够体现工学结合要求的课程教材,包括新编教材和修订教材。
⑵ 校企合作开发教材要与课程建设紧密结合,与行业企业共同开发紧密结合生产实际的教材,应根据技术领域和职业岗位(群)的任职要求,参照相关的职业资格标准,改革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建立突出职业能力培养的课程标准,规范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
3.开发要求
⑴ 鼓励教师在现有实训指导书的基础上,着力结合企业的实际工作任务(案例),将新办法、新内容、新规范、新标准等编入教材,尽量减少验证性实验,开发出有特色的校企合作实训教材。
⑵ 推行校企合作教学模式,开展课程和教学体系改革,邀请行业、企业人士一起探讨,广泛听取行业、企业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意见,以行业、企业生产一线的实际为教材编写的内容。
⑶ 校企合作开发教材要根据国家职业标准,结合目前新的形势,采用一体化教学和校企合作的模式办学,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职业岗位能力的要求,并参照大中小型企业技术工作实际,从生产实际出发,以专业技能为主线,有针对性地介绍本工种的职业道德、安全知识以及应掌握的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
⑷ 在教材具体内容的处理上,以“必需”和“够用”为原则,以理论为引导,围绕实践来展开,删繁就简。要针对目前高职院校学生的基础和认知特点,可以打破原来的系统性、完整性的旧框框,着重培养学生实践动手能力及解决问题的能力,由最简单的理论知识、安全知识、基本操作到强化综合技能训练,理论知识和实训内容紧密结合当前的生产实际,将目前企业的实用知识编入教材,为学生今后就业及适应岗位打下扎实的基础。
⑸ 校企合作开发教材要把理论与实践衔接好,打破理论课、实验课和实训课的界限,将理论教学和实训教学融为一体,在实践中理论,在运用中学技术。
⑹ 教材内容主要围绕工作任务完成的过程来展开,一般包括四个部分:一是描述工作任务,二是介绍相关理论知识,三是编制好学生实践项目,四是师生总结与评价。
⑺ 校企合作开发教材应做到体例规范科学。
4.申报要求
⑴ 主编必须承担全书四分之一以上的编写任务,原则上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有长期从事本课程或相近课程教学工作和教材编写经验,并有企业实践经历。
⑵ 校企合作开发教材团队中要有2名或以上来自于行业、企业的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并与行业、企业签定合作开发协议。
⑶ 校企合作开发教材分为重点教材和一般教材。申报人填写《校企合作开发教材项目申报表》,由各系部审核后统一交教务处组织立项评审。
5.审批程序
⑴ 各系部在组织教师广泛申报的基础上,进行初评,将校企合作开发教材项目申报表、新编教材编写大纲及样章上报教务处。
⑵ 教务处汇总受理校企合作开发教材项目申报表后,报学校教材建设指导委员会召开评审会,由全体委员对各系部申报的校企合作开发教材选题进行评审,择优立项。
⑶ 评审通过后,教务处公布批准立项的校企合作开发教材选题。
⑷ 教务处为编写者提供必要的条件,同时负责督促、检查、考核,使编写任务能够保质保量按期完成。
⑸ 由教务处受理校企合作开发教材的立项申请和结项申请。
6.建设经费
⑴ 校企合作开发教材项目经费自筹,学校给予一定资金鼓励。
⑵ 教材在校内使用(校本教材),由教材使用人(学生)全额负担印制费;若教材经出版社认可,可以公开出版。
五、附则
1.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2.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吉林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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