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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 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信息来源:吉林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发布时间:2014-03-13

各系部及专业:

根据院历安排,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时间为2013年12月10日—12月13日,请各单位提前做好考试安排。卷面考试必须在规定的考试时间段完成,为维护考试的权威性和公正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试的组织工作

期末考试工作由教务处负责总体组织、协调和监督,包括考试实施总表的制定、审批试卷、监考的安排、巡考的安排、考试作弊学生的情况通报等。各系部和专业负责本单位的考试管理工作,包括考试诚信教育和宣传、安排考试课程、审查学生考试资格、办理学生缓考手续、安排监考人员、组织阅卷和汇总、报送成绩;组织试卷分析和评卷检查;总结考务工作;巡视考场;整顿考风、考纪;提出考试违纪处理的初步意见等。

二、考风考纪的教育与管理

为使考试工作顺利进行,各系部及有关中职专业要做好考试的组织工作,认真学习并执行国家教育部令第33号修订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有效预防利用通讯工具作弊、有组织作弊等行为,加大对严重考试作弊行为惩戒力度,加强考前的考纪考风教育、考试管理工作和考场检查。对期终复习考试的各个环节(命题责任书、出卷、监考、评卷、试卷分析报告等)应及时布置、认真落实。

为强化期末考试的组织工作,学院将颁布《关于严肃考试纪律的通告》和《关于严肃监考纪律的通告》。

三、关于缓考和补考

对于缓考的学生,必须在期末考试前三天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任课教师和辅导员核准,系部和专业主任签字,报教务处批准备案。

在期末考试结束后,教务处将统计缓考和不及格的学生名单,并通知各系部和专业。以便于下学期开学安排补考。下学期补考时间根据院历安排进行。届时各系部和专业务必将补考安排通知到相关学生。

四、考试违纪处理

根据学院考务管理制度规定,学生考试中发生违纪、作弊行为,监考教师应立即终止其考试,收缴其违纪、作弊证据,并填好考场情况登记表。学生所在系部、专业应及时对学生违纪作弊事实和证据进行复核,要求学生做出书面检查,听取其申辩,确认其违纪事实,并于考试当日将学生作弊情况说明、学生的作弊证据和考场情况登记表(考场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交教务处,一份随试卷存档)上交教务处。

五、试卷批改、归档

任课教师需在考试结束后三天内完成阅卷评分工作,阅卷后的试卷按学号顺序整理,大号在下、小号在上,随附试题标准答案及从教务系统中打印的成绩登记表、试卷质量分析报告等,送交试卷归口的所在系部、专业。各系部、专业请按《吉林城市职业技术学院试卷归档管理细则》做好试卷归档工作。



附:     《关于严肃考试纪律的通告》

           《关于严肃监考纪律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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