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课程建设,全面提高教学质量,是教学的中心工作。开展课程建设质量评估是促进课程建设、提高课程建设水平的重要手段。为了搞好课程建设质量评估验收工作,制订本方案。
一、评估的目的和作用
课程建设质量评估的目的是:肯定成绩、发现问题、明确方向、促进建设、推动改革、提高质量。开展课程建设质量评估具有指导、导向作用,诊断、调节作用,督促、激励作用和宏观控制作用。
二、评估应遵循的原则
建立课程建设质量评估标准应遵循:与目标一致性原则、直接可测性原则、整体完备性原则、相互独立性原则、可比可接受性原则。
实施课程建设质量评估应遵循:统一标准、全面评估、注重质量、实事求是、分类指导、以评促建原则。
三、评估指标及标准
评估指标分两级,一级指标有4项:①师资队伍建设;②教学条件;③教学内容与方法;④教学效果。二级指标有11项,它们是一级指标的具体化。每个二级指标分不同的评估要素。每一评估要素有不同的状态分值,评估结果分四等: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不同等级有一个权重系数:1≥A≥0.9,0.9﹥B≥0.7,0.7﹥C≥0.5,0.5﹥D≥0。各评估要素得分为其状态分值与等级权重系数之积,所有评估要素得分之和为评估总分值。(详见《学院课程建设质量评估细则》。)
四、评估验收等级标准
精品课程:评估总分值>90分,所有指标要素均不低于B级,核心指标要素均为A级。
重点课程:评估总分值>80分,所有指标要素均不低于C级,核心指标要素均为A级。
一般课程:评估总分值>70分,所有指标要素均不低于C级。
五、评估方法及步骤
课程建设质量评估原则上每两年组织一次,具体时间由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确定。评估采取自下而上的方法,一般分自评、系评、院评三个步骤。
1、自评
自评由教研室组织。教研室组成3-5人的课程建设评估小组,分析、总结课程建设的情况,广泛收集和整理好有关实物和材料,填写评估表,写出自评报告,报系课程建设领导小组。
2、系部评
系部评由系部课程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小组成员通过各种教学检查形式具体了解教研室课程建设情况及其效果,有此基础上,综合分析教研室课程建设自评报告,开展评议,写出课程建设质量评估验收意见,报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
3、院评
院评由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具体实施。专家组通过查看申报材料、审查系课程建设质量评估验收意见、听取情况汇报、召开座谈会、观看展评等途径,了解课程建设情况,根据《学院课程建设质量评估细则》,填写评审表,确定参评课程等级后,报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