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质量评估是教学管理的重要环节,是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的重要手段。为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加强教学管理,便于教学质量评估工作的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估对象
全体任课教师。
二、教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结构
(一)教学准备
(二)课堂教学
(三)课程考核
(四)实习
(五)教研工作
三、教学质量评估标准
(一)教学准备工作
1.教学准备工作评估指标
(1)熟悉教学大纲,明确课程教学的目的、任务、内容、重点和难点,以及课程在专业中的地位、作用和教学要求。
(2)根据教学大纲认真规范地填写教学进度表,学时分配合理,且能够反映技能课的学时分配。
(3)教材选用合理,符合教学大纲要求,按教材科要求及时订购教材。
(4)有完整的教案,教案中能够体现教学内容的安排,重点、难点和学时的分配。教案检查评分标准见附表四《吉林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教案评估表》。
(5)熟悉教学环境,准备好相关的教具、器材。
2.教学准备工作评估方法与时间
(1)评估方法:系(部)检查与教务处抽查相结合。
(2)评估时间:每学期期中与期末。
(二)课堂教学工作
1.课堂教学评估指标
(1)学生主要从教学、收获和师德等三个方面来进行评议,详见附表二《吉林城市职业技术学院课堂教学情况调查表(学生用)》和附表五《吉林城市职业技术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估用表(学生用)》。
(2)教师主要从教学目的、教学内容、教学过程、教学能力、教学效果、教学特色等方面进行评议,详见附表一《吉林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听课记录表》、附表三《吉林城市职业技术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估表》和附表六《吉林城市职业技术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估表(督导组用)》。
2.课堂教学评估方法与时间
由教务处统一部署,系(部)具体安排与组织,院领导、教务处成员、督导组成员主要采用随堂听课的方式进行,系(部)领导、同行教师主要采用集中听课的方式进行,并由各系汇总,于学期末报教务处。
学生评议主要采用问卷调查的方式进行,由教务处组织、系(部)协助,测评时召开学生会议,进行动员并指导学生认真填写教学质量评议表,对本学期该班的任课教师进行测评。
(三)课程考核工作
1.课程考核工作评估指标
(1)作业布置与批改符合学院相关规定。
(2)命题符合教学大纲要求,体现了本课程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达到了本课程的基本要求。
(3)命题难易适当、重点突出,试卷分量适中,具有一定的信度、效度和区分度,能够考核学生运用知识的能力。
(4)试卷分数分布合理、打印清楚、符号规范、插图完整。
(5)严格执行考试管理制度,认真填写考场记录表。
(6)评分标准正确、阅卷评分准确无误、得分合理。
2.课程考核评估方法与时间
各系(部)检查本单位任课教师所担任课程学生的平时作业、测验记录,并分析评估试卷命题质量、答卷质量和阅卷质量,于期末交教务处。
(四)实习
1.实习质量评估指标
(1)准备充分,组织有序,指导教师认真负责,严格管理。
(2)能正确有效地处理实习中的疑难问题。
(3)注意培养学生科学的思维方法,及观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注意加强学生基本功的训练。
(5)修改实习教案认真、负责、及时。
(6)注意安全教育,按教学计划要求及时组织学生返回学院。
2.实习评估方法与时间
各系实习结束后,由教务处统一组织评估,教务处还将不定期抽查实习质量。(五)教研、科研工作
1.教研、科研工作评估指标
(1)有可行的计划,有具体内容的总结。
(2)能积极听课,听课有记录,有评价。
(3)能每学期上公开课或主讲讲座。
(4)能按时参加学院、系及教研室的各项业务学习。
(5)能积极撰写论文,编写著作,参加各项比赛。
(6)能积极进行课题研究。
2.教研、科研工作评估方法与时间
(1)评估方法:系(部)检查与教务处评估相结合。
(2)评估时间:每学期末。
四、评估结果
1.各系于每学期末对所有教师分别从教学工作及教学效果和教研工作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评估标准见附表七《吉林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估表》。
2.学院将在每学期的开学初公布上学期的评估结果。每学期的评估结果将作为教师的职称评定、聘任及各项评优、评奖等的重要参考依据。
五、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六、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教务处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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